失业人员生育津贴申领


D1,【享受待遇的条件】:2023年10月16日,省医保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规〔2023〕5号),该通知自2022年12月4日起实施。即2022年12月起,在本市参加生育保险的失业人员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其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自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失业人员及其未就业配偶享受待遇,停止缴费次月起停止享受待遇。


D2,申领的线上渠道和时限【2023年1月起,失业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上月有失业保险基金缴纳生育保险记录且本月有失业金发放记录失业人员本人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在线办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支付(失业人员)进行申领。在网上提交申请后,系统后台即时审核并转人工办理,相关部门审核工作人员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D3,申领的生育津贴基数【2023年1月1日起,上月有实际失业保险基金缴纳生育保险记录且本月有失业金发放记录失业人员本人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与其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保持一致。2023年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按10205元/月的标准计算;2024年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按10792元/月的标准计算。】


D4,申领的生育津贴需要休完对应产假后才能申请吗【失业人员生育津贴拨付模式设置为按月拨付与一次性拨付相结合。上月有失业保险基金缴纳生育保险记录且本月有失业金发放记录失业人员本人可以在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本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对于生育津贴超过30天且进行生育津贴申领时产假或休假未结束的,按月拨付生育津贴;对于产假或休假结束后进行生育津贴申领的,一次性拨付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