刨根问底问类型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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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业务有哪些类型,哪些人员符合办理?


答:备案业务类型及适用人员如下: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适用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非深户籍+已在深圳办理退休手续)。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指近期拟在或已在异地同一地区连续居住生活半年以上的人员:未退休+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深圳户籍非从业居民(深户个缴人员、失业代缴医疗人员、深户少儿/学生医保参保人、工伤代缴医疗人员);退休人员(深户退休人员和非深户退休人员去非户籍地居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还在正常参保的人员;未退休+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非深圳户籍从业人员(指失业代缴医疗人员、工伤代缴医疗人员两类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指本市用人单位长期派驻异地工作的在职职工(未退休+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在职的深户和非深户参保人): 四、异地转诊就医人员 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转诊到异地医疗机构就医: (一)经市内三级医院检查会诊仍未能确诊的疑难病症; (二)属于市内三级医院目前无设备或者技术诊治的危重病人。 五、异地急诊抢救人员 指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在异地急诊抢救的人员。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由就诊医疗机构上传“门诊急诊转诊标志”或“住院类型”为“急诊”的,视同已备案。 备注:以上异地就医地均不包括国外及国内港澳台地区;异地临时外出就医人、省内异地生育就医人员实行免备案直接结算。